国家认监委已于2006年7月发布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该《评审准则》将代替原国家质监局发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认监委要求“及时进行新评审准则的宣贯,督促实验室及时进行转版”。
新《评审准则》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结合国内外实验室管理经验制订的,也包括采用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并自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06,以下简称《能力认可准则》)的相关要求。
为了帮助已通过计量认证/已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做好新版“准则”的学习、应用及转版工作;为拟申请计量认证/CNAS认可的实验室更好地理解、执行新版“准则”,本会决定于2006年11月27日在深圳举办一期“双准则”宣贯、体系转版暨新版内审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培训内容:
1、2006版《能力认可准则》通用要求讲解。
2、2006版《评审准则》宣贯。
3、实验室资质认定与实验室认可转版指引、内部审核及范例。
4、实验室认可新趋势、新要求。
凡经考核合格者,发给新版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实验室认可内审员双证书和“继续教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