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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信息】:  中国农业大学2007年硕士生招生
【开课学校】: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所在地区】:  北京 海淀区
【学时/课时】:  
【授课类型】:  不限
【是否有证书】:  硕士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招收人数】:  不限
【课程价格】:  请咨询
【课程状态】:  
【上课时间】:  随到随学
【上课地点】: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招收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不超过四十岁的公民。
 课程设置
 
  研究生课程的学习
 课程介绍
 
 

  中国农业大学2007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600人,其中对外招考人数约1200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人数不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考。

  一、报考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      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三)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呈阳性者(HBsAG+)不能报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

  (四)      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推荐免试生的基本条件

  全国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985”、“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理工科及综合性大学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后欢迎与我校联系(具体办法参看我校公布的“2007年接收校外免试生管理办法”);本校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办法执行当年学校有关政策。

  2、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考生

  学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须获得本科毕业证);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四年制或五年制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报到时需出具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仅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两年及两年以上(到录取为硕士生的当年9月1日止,以下年限计算相同,不再列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升本科的在读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由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补修报考专业本科主干六门课程成绩单、公开发表的相当于本科毕业的第一作者专业论文(以上两项仅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其他考生可免)、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水平(须提供证书)。

  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技能等科目;

  3、单独考试考生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目前在艰苦地区或艰苦行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2)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及四年以上、各方面表现优秀并发表过专业研究论文或已成为本单位业务骨干、经所在工作单位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人员推荐;

  (3)报考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的委培生。

  (4)属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①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②工作单位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

  除备注中标有"不招收单考生"字样的专业外,其它专业均招收单考生。单考生的考试科目除统考政治、统考英语、统考数学改为111单考政治、211单考英语、321单考数学外,其它科目使用与统考生一样的试卷。单考生必须在我校报名并考试,报名、考试方式及时间与同考生相同。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方式

  2007年度全国报名工作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全国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随时关注您所选考点发布的报名时间和方式的信息。凡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在我校报名考试,请北京考生于2006年9月开始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有关信息并请及时进行网上报名。

  2007年我校仍旧实行按专业招生,考生按专业报名并选择研究方向。

  请广大考生务必按时报名,未按时报名者无论任何理由均不予办理补报。

  2、注意事项:

  (1)我校不再进行考前资格审核,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自审合格后再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2)无大学四、六级英语证书的同等学历考生可向报考学院申请确认外语证书资格(须提供全国性的外语考试证书,由我校外语系统一认证);

  (3)写明本人的通信地址信封二个(不用贴邮票),交给所报考的学院分别用于发放准考证、成绩单。

  三、 考生提交的材料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1、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及完整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2、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大学成绩单;

  3、  同等学力考生提交身份证、大学专科毕业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大学成绩单、补修课程成绩单和公开发表的论文(后两项仅对大学专科毕业生,)。

  考生提交真实有效的上述材料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B5纸),经报考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审核原件后,收存复印件,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 复试、录取方式

  (一)复试

  我校为教育部34所复试自划线单位之一,复试分数线由学校划定,一般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为实际录取人数的120%。凡符合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的专业复试,专业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二)录取

  通过对初、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及对思想品德和体检结果的考核,择优录取。录取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 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和生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 自筹经费生:培养费、生活费、医疗费等主要由导师和考生自行协商筹集解决,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自筹经费协议书,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培养费为6000元/年,按学年交纳,第一学年的培养费在入学报到前交纳。

  3、 委托培养生: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培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录取前考生本人、委培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委托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只有报名时选择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享受教育部有关分数照顾的政策。培养费为6000元/年,按学年交纳,第一学年的培养费在入学报到前交纳。

  4、 直博生:生物学院各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均可招收五年学制本科直博生。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直博生的经费管理执行2、3、中的有关规定。

  5、 硕博连读生: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博士生导师可按照相关培养方案招收五年制硕博连读生,本目录备注中带*的专业为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硕博连读生的经费管理执行2、3、中的有关规定。

  教育部正在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如在招生过程中学校进行相关内容的改革,本年度的招生将执行新的政策。届时,学校会提前公布改革项目及内容,请广大考生理解并配合。

  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录取要求及结果均会在学院的网页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多关注报考学院的相关信息。

  五、其它

  1、 考生考试后请务必保存好准考证,入学报到时备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还须出示学士学位证书原件、非应届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

  2、 学校实行校、学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3、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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